深夜,众人熟睡之际。
安奠堡的东门被悄悄的打开,十辆大车在马匹的牵引下进入了军营。
赵安领人早早就等候在这里。
见赵金走来,缓缓开口道:
“都在这了?”
赵金点了点头。
“那还等什么,快点卸货。”
“诺。”
等三十多个箱子都被卸了下来,赵安挥挥手,士兵们纷纷会意,撕开封条,将所有箱子打开。
赵安的眼神迅速掠过每一个箱子,发现里面除了三箱是白银外,大多都是兵器,铠甲。
赵安露出冷笑:
死的不冤!
我大明边军从来只做出口生意,什么时候会掏钱从朝鲜进货,那这批军器的买家可想而知了。
众人却想不了这么多,自觉的算起了缴获的具体数目。
“鸟铳三十支。”
“山参两箱。”
“锁子甲三十套。”
“弓八十把。”
“刀剑六十把。”
“珠宝一箱”
……
赵安身旁的兵房主事徐文龙飞快的在账本上做着记录。
“统计完后通通搬到库房里。”
“诺。”
众人拱手领命。
嘱咐完下属,自律的赵大人快步走回卧室,不一会儿,卧室的灯光就暗了下来。
…………
次日清晨。
沉厚的战鼓声响起。
各小旗的军士迎着晨晖在校场上排列好了队伍。
赵安身穿细叶札甲、手扶佩剑,在两个家丁的陪同下缓缓走上点将台。
话说这套甲还是他爹留下来的,据他爹讲还曾经穿着这甲在朝鲜杀过倭子,也不知是真是假,不过这甲实在沉重,赵安估摸着得有六十斤。
之所以穿上这身除了显示自己最高长官的身份之外,又是为了衬托自己威武的形象。
见赵安走上点将台,三弟赵义上前一步大声喊道:
“启禀大人,安奠旗军全体官兵三百三十六人全部到齐,请大人训话。”
赵安双腿岔开,大马金刀地坐在了椅子上,双手拄剑,环视台下众军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本来按照卫所编制,一个百户下辖两个总旗、十个小旗,合计旗军应有一百一十二人,赵安的人马却严重超标。
深感不妥的赵安随即大把银子送入指挥使司衙门,庄远山了解情况以后,以安奠民多,寻常百户所不足以护民为由,从中千户所抽调一个总旗驻防安奠。
这个总旗名义上归中千户所,实际归赵安节制,官兵也都是由他安排。
什么?还多出一百六十八人?
洪武谕令:
“每一军户出正军一名。
每一正军携户下余丁一名,在营自理,辅助正军,供给军装。”
卫所旗军本来不只是正军,还有余丁,不过后来由于军户逃役严重,正军都凑不齐,那就更别提余丁了。
显然赵安手下多出的这一百多人便是随军余丁。
在身穿布面短罩甲、头戴朱红勇字盔的旗军旁,还站着两队身着长身布面甲、头戴红缨笠盔的家丁,所着甲的布面皆为红色。
家丁军饷实际是由赵安所出,他们不属兵籍,因此不属旗军,算是赵安的私军。
而赵安手下共有家丁五十六名,也是按照总旗编制的。
此时校场上只有两个小旗的家丁,余者暂时负责安奠城防。
位于军阵前排的是各小旗官、总旗官。
小旗身穿红色长身布面甲,头戴钵胄,胃上还有面小旗。
总旗穿戴大致与前者相同,不过是多了两边的臂甲。
整支旗军分为刀牌手、长矛兵、骑兵、弓手、火枪手五大兵种。
有限的火器和战马也促使赵安选择将两个兵种独自编队。
整个安奠堡共有战马一百四十六匹,家丁队五十六人皆为堡中最骁勇者,人人有马,腰挎柳叶刀,配开元弓或朝鲜弓,长官是总旗赵先。
在旗军的六个总旗中也有一个全员配马的,挑选骑射出众者编成,为者,斩!
八、蔑视禁约,驰突军门者,斩!
九、掌管钱粮,中饱私囊者,斩!
十、私自离营,逾期未归者,斩!
以上十条皆为禁律,犯一条者必死。
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军律,例如偷窃、打架之类的,视情节轻重处以笞刑、笞刑不等,最高也可以处死。
“连坐法”
也被赵安广泛应用于军中。
《安奠兵律》规定:
每小旗中,一人当先,余者不救,致令阵亡者,余者俱斩。
每小旗中,一战之后,若有人阵亡却没有敌军首级,余者罚饷一月。
每小旗中,有士卒逃跑,斩小旗官;小旗官不退,却因为士卒逃跑而阵亡的,士卒全部斩首。
官兵有因战而死者,视级别抚恤银两;官兵有因战而残疾者,每月给予补贴;官兵有临阵脱逃者,处斩后,家人亦受罚;官兵有被俘投敌者,家人为奴;官兵有临阵哗变者,主谋凌迟,家中三代皆斩,附从者亦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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