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的路上。
伦敦从早晨开始就是一个喧嚣的城市。
勤劳的女管家在主人醒来之前就忙碌地打扫着室内外,把洗过拖把的脏水一桶一桶地泼到窗外。
总是那些最勤劳的工人被泼到水。
可怜的工人衣服被淋湿了,抬头咒骂,但根本够不着。
他最终认命地接受了今天的厄运,继续向前走。
工人的早餐很简单。
他在卖青苹果的摊位前排队,轮到他的时候,他付了钱,拿了一个又小又丑的苹果。
队伍旁边掉着一个瘦骨嶙峋的苹果核,上面又排着蚂蚁。
车夫看到马要吃苹果核,误以为是困倦的马打盹,便喊了一声“驾!”
,拉紧了缰绳。
旁边,扛着长梯的点灯工打着哈欠,慢慢地走着。
伦敦市中心就像一个装满了发条的复杂机器,所有东西都在不停地运转,没有一刻停歇。
只有菲勒蒙一个人站在街角,背靠着墙,像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一样阻挡着行人。
菲勒蒙的腋下夹着一份报纸,是十分钟前买的。
他还没有打开,所以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。
新鲜的油墨味从印刷机里散发出来,刺激着他的求知欲。
然而,菲勒蒙并没有看报纸,而是漫不经心地环顾着这条他早已厌倦的街道。
他这样做只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他看到了递给他报纸的报童的手。
那双手因为角质层而布满了裂痕,就像荒芜的沙漠。
夹缝中的污垢看起来至少有几年的历史了。
他似乎有咬指甲的习惯,每个手指的指甲长度都不一样。
病态的黄色指甲中,只有无名指的指甲完好无损,这显得十分滑稽。
这双手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,但菲勒蒙想说的是年龄。
报童的手已经很老了,这很不寻常。
但他不知道哪里不对劲,于是站在原地思考了好几分钟。
从他拿到报纸的那一刻起。
菲勒蒙走在熟悉的伦敦上班路上,却突然感到困惑,仿佛瞬间被扔到了另一个城市。
这个城市和伦敦一样大,一样喧嚣,但又充满了奇怪的气息。
菲勒蒙很快明白了。
他看到的是缺失。
想要寻找,自然就无法找到。
你不可能找到不存在的东西。
缺失就是这样无情。
如果存在是理所当然的,那么不存在也同样自然。
街上没有一个孩子。
老法院大学。
菲勒蒙从去年年底开始,就在伦敦北部这所小型大学教书。
即使现在他感到生命受到威胁,这一点也没有改变。
如果说这是教育者的崇高使命,听起来很不错,但实际上,这只是一个世俗的原因。
菲勒蒙的生计很不稳定,这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。
他并不是完全没有存款,但他并不是一个节俭的人,一旦动用存款,他确信自己很快就会挥霍一空。
此外,如果现在辞掉工作,他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。
他现在的这份工作还是已故的银狼伯爵帮忙找的,他沉迷于十年来鱼
孔雀
乌鸦
兔子
蛇
火鸡
雨伞鸟
鹰
鲸鱼
咿呀
牦牛
斑马
但我更想见到奶牛腹中的蛙蟾蜍。
因为它的肚子是空的。
(按字母顺序排列,从a到z)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这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文字。
从纸上的墨迹来看,文字很清晰,但里面却传来各种动物喧闹的叫声。
菲勒蒙犹豫着,是蒙住眼睛还是捂住耳朵,最后他捂住了耳朵。
猜出是谁写了这张海报并不难。
因为,只有一个人会想到用步数来表示距离,或者列出从a到z的字母开头的动物名称,那就是大学生。
爱丽丝·普莱森斯·莉莉。
她现在一定在偷看菲勒蒙,观察菲勒蒙的反应。
她为了写这首诗,一定整晚都在翻阅字典,所以眼睛下面一定有淡淡的黑眼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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